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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职责:
(1)负责制订学校培训规划、社会评价和鉴定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面向社会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各种短期培训及普惠制培训工作;负责全民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培训工作。
(3)承接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工作。
(4)负责学生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5)负责社会人员技能鉴定的报名、资格审核、培训、考试、发证、存档等工作。
(6)负责学校考评员队伍建设和技能鉴定资质建设。
(7)负责大学生创业培训、退役军人培训及技能等级认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