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学生实习实训。健全专业设置定期评估机制,强化地方引导本区域职业院校
优化专业设置的职责,原则上每 5年修订 1次职业院校专业目录,学校依据目
录灵活自主设置专业,每年调整 1次专业。健全专业教学资源库,建立共建共享
平台的资源认证标准和交易机制,进一步扩大优质资源覆盖面。遴选认定一大批
职业教育在线精品课程,建设一大批校企“双元”合作开发的国家规划教材,倡导
使用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教材并配套开发信息化资源。每 3年修订 1次教
材,其中专业教材随信息技术发展和产业升级情况及时动态更新。适应“互联网+
职业教育”发展需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推进虚拟工厂等网
络学习空间建设和普遍应用。
(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
职业院校应当根据自身特点和人才培养需要,主动与具备条件的企业在人才培养、
技术创新、就业创业、社会服务、文化传承等方面开展合作。学校积极为企业提
供所需的课程、师资等资源,企业应当依法履行实施职业教育的义务,利用资本、
技术、知识、设施、设备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校企合作,促进人力资源开发。校企
合作中,学校可从中获得智力、专利、教育、劳务等报酬,具体分配由学校按规
定自行处理。在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基础上,建立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制
度,对进入目录的产教融合型企业给予“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的组合式激励,
并按规定落实相关税收政策。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条件的,可按投
资额一定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厚植企业承担职
业教育责任的社会环境,推动职业院校和行业企业形成命运共同体。
(十一)打造一批高水平实训基地。
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充分调动各方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积极性,带动各级
政府、企业和职业院校建设一批资源共享,集实践教学、社会培训、企业真实生
产和社会技术服务于一体的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面向先进制造业等技术技
能人才紧缺领域,统筹多种资源,建设若干具有辐射引领作用的高水平专业化产
教融合实训基地,推动开放共享,辐射区域内学校和企业;鼓励职业院校建设或
校企共建一批校内实训基地,提升重点专业建设和校企合作育人水平。积极吸引
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指导各地各校借鉴德国、日本、瑞士等国家经验,探索创
新实训基地运营模式。提高实训基地规划、管理水平,为社会公众、职业院校在
校生取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企业提升人力资源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十二)多措并举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
从2019 年起,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相关专业教师原则上从具有 3年以上
企业工作经历并具有高职以上学历的人员中公开招聘,特殊高技能人才(含具有
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要求,2020 年起基本不再从应届毕
业生中招聘。加强职业技术师范院校建设,优化结构布局,引导一批高水平工科
学校举办职业技术师范教育。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建立 100 个“双
师型”教师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每年至少 1个月在企
业或实训基地实训,落实教师 5年一周期的全员轮训制度。探索组建高水平、结
构化教师教学创新团队,教师分工协作进行模块化教学。定期组织选派职业院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