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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监督投诉渠道流程及工作原则

时间:2023-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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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河南省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精神,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提升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我校现发布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举报方式,畅通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事项举报渠道。    一、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371-63987605    举报邮箱:hnjsxyrsc@163.com

二、处理举报的工作流程

1.受理登记。

2.明确负责处理的部门。

3.启动调查程序,核查举报内容,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

4.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处理结果。

三、处理举报的工作原则:

1.坚持按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处理问题。

2.坚持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重调查研究,重证据。处理举报问题,必须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客观公正地做出判断与处理。

3.为举报人和证人严格保守秘密,维护举报人和证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四、注意事项

1.对有明确的被投诉举报对象且有涉嫌违反师德师风(教师资格违法违规)的具体事实、证据或者明确线索的投诉举报,予以受理。

2.对投诉举报事项已处理,举报人在无新证据或者新线索的情况下就同一事实或者理由重复投诉举报的,不予受理。

3.举报人应当据实提供被举报人的姓名、违反师德(教师资格违法违规)的事实及具体情节、相应的证据及线索,包括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知情人,以及知情人的身份、联系电话等。

4.提倡实名举报,涉及个人合法权益(含个人隐私)的,应由本人书面委托他人提出举报,以便联系、查证。

5.举报人应承诺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并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夸大、歪曲、诬告、捏造等。如有借举报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的或者以举报为名制造事端,干扰学校正常工作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