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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技工学校发展历程和成就

时间:2021-06-02


 

摘要

    技工学校是培养技术工人的学校,70多年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培养了大量中高级技术工人,形成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三级相互衔接、相互沟通的培训体系。从发展历程来看,技工学校经历了创办、探索、快速发展、转型发展和体系建设五个时期,创办时期确立了技工学校的基本培训制度,探索时期改革了办学体制和工学结合培训模式,快速发展时期壮大了办学规模,转型发展时期推动了技工学校从计划经济体制办学向市场经济体制办学的转变,体系建设时期使技工学校建立了相互衔接和沟通的三级培训体系。

作者简介

曹晔(1963—,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教师研究院院长、教授。

文章出处

《职教发展研究》2020年第三期20-28

关键词

技工学校;发展历程;成就

技工学校是培养中级和高级技术工人的重要力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我国技工学校在党、国家的关怀和有关部门的领导下,经历了数量由少到多、实力由弱到强、层次由低到高、贡献由小到大的发展过程,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的3所、在校生不足0.3万人发展到2010年历史最高期的3000多所、在校生突破了400万人,已成为我国教育事业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工业领域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术工人,为加速我国工业化建设提供了强有力的人力支撑。


一、创办时期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由于战争的创伤,各行各业处于百废待兴状态,需要恢复国民经济,建立比较完善的国民经济体系,尤其是加快建立现代工业体系。这一时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1949年到1954年期间,根据当时恢复国民经济的需要,以失业工人的转业训练为主,举办了各种类型的初级技工训练班,主要是针对旧社会遗留下来需要安置的400万失业人员而建立的培训机构,对他们进行技术训练。第二阶段是1955年到1957年期间。1955年,劳动部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技工学校校长会议,确定了技工学校的性质、任务、培训目标和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方针,技工学校处于稳定发展阶段。

1949年,我国首先在东北地区的长春、大连、哈尔滨三市各创建了一所技工学校,在校生2700人,此后在全国的其他一些城市也陆续建立了一些技工学校,到1952年,技工学校发展到22所,在校学生1.5万。1953年我国开始实行第一个五年计划,从苏联与东欧国家引进了156项重点工矿业基本建设项目,加上原有工矿企业的改扩建,需要大量的技术工人。《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报告》指出,仅中央工业、农业、运输、邮电等部门在五年内就需要培养熟练工人92万多人。同年5月,中央劳动就业委员会、内务部、劳动部联合召开劳动就业座谈会,对技工教育提出两点要求,一是在以往通过技工训练来安置失业人员的基础上,将条件较好的训练班办成技工学校;二是列入计划,国家财政支持举办新的技工学校,建立起培训技术工人的教育制度。上海、天津、北京、广东、湖南、湖北、山东、辽宁等地都先后筹建一批条件比较好的工人技术学校。技工学校由1953年的35所增至1956年的212所,招生数从1.5万人增至9.12万人,在校生也由2.35万人增至11.09万人。

技工学校的快速发展,迫切要求加强对其管理。1953年,政务院决定由劳动部门对全国技工学校进行综合管理。1954年4月,中央财经委员会批转劳动部制定的《技工学校管理办法(草案)》;1956年,劳动部颁发《工人技术学校标准章程(草案)》等文件。这些文件对技工学校的培养目标、学制、机构编制、领导管理、教学工作、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建设等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为技工学校的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1955年4月7日,劳动部等多部门联合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工人技术学校校长会议,通过了《关于提高教学工作质量的决议》,明确了技工学校的性质,规定了技工学校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办学方针。为了保证这一方针的贯彻落实,突出技工教育办学特色,在教学学时分配上规定理论教学和生产实习的课时比例一般为4∶6,即政治、文化课和技术理论课课时数占40%,生产实习课时数占60%,形成了不同于普通中等专业学校的课程教学特点。

为了完成“一五”计划培训任务,1956年劳动部召集部分省市的劳动部门召开了紧急会议,会议产生了以下几项决定:一是天津第一技校等8所技工学校学制由两年制改为一年半制;二是原定秋季招生的技工学校改为春季或春秋两季招生,提前半年毕业;三是上海、天津、南京等地的技工学校适当地进行基本建设,扩大规模,增加学生名额,在不降低教学质量的条件下,更多地培养熟练工人。到1956年底,技工学校数发展为212所,在校生11.09万人,招生数9.12万人,分别是1949年的70.67倍、41.04倍和48倍,比1955年增加171.80%、131.56%和168.24%。可见,1956年技工学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1957年,“全国职工有多余,有些技工学校有困准、工作有缺点等原因,就使得有些技工学校停办了,有些技工学校改为工厂了”。技工学校的发展首次出现了下降的情况。1957年,全国技工学校数回落到144所,较1956年减少32.08%;招生人数下降到1.41万人,较1956年下降了84.5%。

这一时期,为适应国民经济恢复重建,尤其是加快建立我国的工业体系,技工学校实现了从无到有、从少到多的变化。这样的变化,不仅为我国各行各业培养了大批一线技术工人,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技术工人短缺的状况;而且通过借鉴苏联的经验和在实践中的自我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如《技工学校暂行管理办法(草案)》《工人技术学校标准章程(草案)》等,初步建立起以生产实习为中心的技工教育培训制度,为之后技工学校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五年内共培训毕业生14.7万人,约占当时所有熟练工人的20%。虽然1956年压缩学制、扩大规模的做法有悖于教育规律,技工学校的发展出现一些波动,但总体上仍处于良性发展阶段。


二、探索时期

 

1956年底,我国基本上完成了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从新民主主义阶段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1957年第一个“五年计划”完成得也比较好,全国人民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为了实现人民群众向往的美好生活,各行各业在发展中出现了盲目冒进。1958年3月,劳动部在天津召开了全国技工学校工作会议,会议指出工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对新工人的数量和质量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技工学校需要超常规发展,会议主要解决两个问题: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勤俭办学、勤工俭学”方针,教育与生产相结合,既出产品又出人才,实现自给自足;二是进一步改进教学工作。全国技工学校在此后一年内发展到417所,在校生达16.9万人。1959年4月,劳动部在上海召开了全国技工学校工作会议,会议在肯定一年来勤俭办学、自给自足和教学改革所取得的成绩的同时,也指出不少学校只顾生产,忽视文化和技术理论教育,有些学校教学改革不够深入,政治思想教育有待加强等问题,为此会议提出“整顿巩固和有计划地发展技工学校”,并从招生对象、学制、教师队伍、生产实习设施设备、单独的财务和生产计划等五个方面规定了技工学校的办学条件。10月,劳动部在北京召开了全国技工培训工作座谈会,会议认为,上海会议以来,技工学校半年的工作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对新建技工学校进行了整顿;二是新建了许多技工学校;三是大力开展了培养与提高师资的工作。与会代表提出了巩固、提高现有的技工学校,举办新的技工学校,对学徒培训加强管理等意见或建议。1959年,技工学校发展到747所。1958年,国家提出工业“以钢为纲”,大办工业、大炼钢铁,大批农村劳动力进城,城镇职工数迅猛增加,致使农业劳动力大幅度减少,粮食大幅度减产,工农业比例严重失调。中央于1959年1月发出《关于立即停止招收新职工和固定临时工的通知》;2月4日和3月11日相继发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流动的指示》《关于制止农村劳动力盲目外流的紧急通知》;12月4日,劳动部颁发了《关于劳动力招收和调配的若干规定》中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批准的劳动计划用人。鉴于此,从1959年起我国工业领域就开始精简职工。“精简下来的学徒工,大部分被安置到技工学校学习”,技工学校成为缓解劳动力就业的调节器,将过去“招生即招工”变为“先招生再招工”。1960年3月,劳动部在郑州召开全国技工培训工作现场会议,为了通过技工教育缓解劳动力就业,河南省在会议上交流了大办技工学校的典型经验,会议充分肯定了河南县、社大办、都办技工学校和劳动后备学校的有益做法,并号召全党全民都来举办技工学校。时任劳动部副部长的刘亚雄在会上做了题为“积极发展和办好技工学校”的总结报告,指出“根据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需要,每年都要有一定数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化为工业劳动力。把农民转化为工人,采取事先使他们经过技工学校的文化技术教育,再由学校有计划地输送到工厂中去这样的办法,要比目前实行的招工制度更好”。技工学校经过三年跨越式发展,到1960年学校数为2179所,招生人数为33万人,在校生数为51.7万人,分别是1958年的5.3倍、2.34倍和3.06倍。

1961年1月,中共八届九中全会决定对国民经济实行“调整、巩固、充实、提高”。在调整过程中,劳动部出台了相关政策来规范学校的办学。为了扭转“一放就乱”的被动局面,技工学校开始调整、整顿、充实、提高,1961年5月,劳动部颁发了《技工学校通则》,从办学规模、专业工种设置原则等多各方面来规范技工学校办学行为,并且进一步明确了技工学校的管理体制,即各业务主管部门直接领导,劳动部门综合管理,教育部门给予指导,按国家计划统一招生等。1962年,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缩短工业、文教战线的精神,劳动部进一步大幅度调整压缩技工学校办学数量和规模,全国仅保留155所,在校生不足6万人。经过三年的调整和整顿,1963年国民经济开始逐渐好转,为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劳动部提出“在学校工作上以教学为主、在教学工作上以生产实习教学为主”的办学方针,技工学校在办学实践中开始正确处理生产与教学的关系。1963年,周恩来同志在《国民经济发展的方针和目标》中谈到“技术力量和技术政策”时指出:技术力量要成龙配套,不仅要培训高级技术人才,而且要培训中等技术人才和技术工人,这就需要改革普通中等教育,加强职业教育,进一步明确加快发展技工学校发展的指导思想。到1965年,全国有技工学校400所,招生人数10.74万人,在校生18.34万人,分别与1958年的414所、14.10万人、16.88万人的数据基本接近,校均规模达到459人,与1957年的463人基本持平,说明技工学校整顿调整后,经过三年的发展得以恢复。

这一时期,除了上面的发展变化情况外,就是大力推行半工半读教育。1958年5月27日,全国第一所半工半读学校在天津国棉一厂诞生,学员为企业人员,首届共有51名学员,每天工作6小时、学习2小时。5月30日,刘少奇同志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上做了题为“我国应有两种教育制度、两种劳动制度”的讲话。9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中明确提出,全日制学校、半工半读学校、业余学校将成为我国的三类主要学校。半工半读的职业教育以天津为试点,逐步向全国推广,但在三年国民经济整顿期停办。经过三年调整,1963年国民经济形势好转,半工半读教育又被提上议事日程。1964年初,国务院将技工学校综合管理工作移交教育部,教育部成立半工半读办公室,并准备成立第二教育部。1965年10月,教育部召开全国城市半工(农)半读教育会议,会议提出必须坚持“五年试验,十年推广”的方针。12月7日,《光明日报》发表了社论《踏踏实实,积极办好城市半工半读教育》,指出“半工半读是新事物,是教育战线上的大革命,在现阶段还是试行时期,我们虽取得不少经验,但是还有许多具体问题,需要通过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过程,逐步掌握它的规律”。12月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社论《坚持“五年试验、十年推广”方针,办好半工半读教育》,要求将已有技工学校与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改为半工半读技术学校,不再发展全日制学校。据不完全统计,到1965年,全国城市有半工半读学校4000余所,在校生80多万人。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半工半读教育因受到批判而被取消。

1966年至1976年“文革”时期,受“四人帮”的破坏,技工学校教育同其他类型的教育一样受到严重破坏,师资流失,校舍被侵占。到1969年,大部分技工学校被撤销、停办或改为工厂。上世纪70年代初,技工学校恢复招生,但招收的主要是初中毕业、具有1—2年实践经验的工农兵学员,培养规模不大、质量普遍不高。

   总的来看,这一时期技工学校的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同向而行,随国民经济的跃进式发展而跨越式发展,随国民经济调整、整顿、提高而不断压缩规模、提高质量,处于大起大落、非常规发展阶段。经过三年整顿和提高,“大跃进”之后技工学校的发展规模与“大跃进”之前差不多,但教育质量受到严重影响,于是国家陆续出台相关文件来规范办学,如1961年劳动部颁发的《技工学校通则》《技工学校人员编制标准(草案)》《技工学校学生的实习、劳动、休息时间暂行规定》等。需要指出的是,这一时期国家为了实现技工教育的“跃进”式发展,一方面进行管理体制改革,下放教育权利,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办学的积极性;另一方面,进一步深化教育与生产劳动相结合的内涵,开展勤工俭学和半工半读教育,技工学校既出产品又出人才,使学校办学基本实现了自给自足,解决了扩大教育规模与教育经费不足的矛盾,探索出一条穷国办大教育的路子。虽然发展道路是不平坦的,但在实践中总结出的这些有益的做法为我国职业教育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三、快速发展时期


1978年,党中央召开了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我国进入改革开放的新的历史时期,全党工作的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助推技工学校得以快速发展。1978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技工学校综合管理权从教育部门又划归到劳动部门;12月12日,国家劳动总局召开全国技工培训工作会议,会议指出:一要大力整顿、充实、提高现有技工学校;二要全面规划有计划地发展技工学校;三要在办好工业部门技工学校的同时,有计划地举办各行各业以及集体所有制企业发展需要的技工学校。1979年,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家劳动总局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技工培训的通知》,提出要调整、整顿现有技工学校,有计划地举办新的技工学校,大力加强在职工人的技术培训等。与此同时,由于“文革”期间大量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随着政策的落实需要回城安排工作,多城市把部分普通中学改为技工学校,同时许多企业还自发地开办技工学校。如长春市从1979年开始,把5所普通中学改办成技工学校。这些学校根据当地企事业单位的不同需要设置专业,利用企业的生产场所和校办工厂供学生实习。1980年,广西壮族自治区由企业自筹经费举办了30所自费技工学校,学生按照当地普通高中标准向学校缴纳学杂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学时间与其他技校相同。到1980年,全国技工学校达到3305所,招生数33.12万人,在校生70.0万人,分别是1977年的2.48倍、2.52倍、2.88倍。可见,改革开放三年的时间里,技工学校发展速度非常快。

1980107日,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中等教育结构改革的报告》;1985527日,《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调整中等教育结构,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大决策,并要求通过改建、扩建、新建等多种途径,力争在五年左右的时间,使大多数地区的职普招生数大致相当,为技工学校大力发展指明了方向。198611月,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教委发布了《技工学校工作条例》,对技工学校办学方向、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等进一步规范,并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将技工学校改为中等专业学校或其他性质的学校的做法提出严格禁止的要求,以确保技工学校健康持续发展。至1990年,全国技工学校发展到4184所,招生数50.6万人,在校生133.2万人,分别是1980年的126.6%152.9%190.29%。在校生人数增幅大于学校数和招生人数增幅,说明学校的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值得注意的是1985年至1990年期间,由于我国产业技术装备的升级,对技术工人的要求也从原来的注重数量向注重质量转变,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增加量有所下降,全国技工学校在校生人数年均增加11万人左右。

1984年,中共中央颁发了《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实行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有机结合。适应经济体制改革,技工学校开始实行计划内招生就业和计划外招生就业制度。1991年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决定》指出:改革技工学校的招生和毕业生分配制度,实行“三结合”的就业方针,面向城乡多种所有制的需要培养人才,特别是要打开中级技术人才通向农村的渠道。这种国家计划分配、用人单位择优录用和个人自谋职业“三结合”的就业方针,改变了技工学校毕业生由国家统一分配的制度,开始面向市场办学,在计划外招收委托培养和自主就业的学生。1995年全国技工学校共4507所,招生数69.7万人,在校生188.5万人,分别比1990年增长了7.71%、41.45%和38.29%,校均规模增长了31.45%。可见,技工学校办学自主权的扩大,使其能够适应市场需求,不断扩大招生规模,校均规模也有了较大的提高。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对高技能人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迫切要求技工学校提高办学层次,由此培养高级技术工人的高级技工学校开始出现。1989年5月10日,劳动部《关于技工学校深化改革的意见》指出:有条件的技工学校还可以举办高级技工培训班或实习指导教师培训班。1990年山东省率先在全国试办了两所高级技工学校,引领了全国高级技工学校的发展。为了规范高级技工学校办学,1995年劳动部、国家计委下发了《关于申办高级技工学校若干问题的通知》,从办学性质、工作任务、办学条件及数量规模等方面对高级技工学校做出明确的规定,极大激发了技工学校的办学热情。1997年全国高级技工学校达到30所,每年培养近万名高级技术工人,有效改善了技工学校人才供给结构,整体提升了技工学校的办学实力和适应市场需求的能力。

这一时期,技工学校的快速发展主要有五方面的因素:一是粉碎“四人帮”后,大批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落实政策回城,为了安置他们,许多企业自费办起了技工学校,招收职工子女,开展技工教育;二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经济的快速发展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大幅度增加,而“文革”导致人才断层,人才供需矛盾突出,拉动技工学校快速发展;三是国家对中等教育结构调整的政策推动了技工学校的快速发展;四是我国经济体制逐渐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释放出改革红利,技工学校办学自主权不断增大,增强了学校办学活力,激励学校扩大办学规模;五是企业成为独立经营的法人,有了用人自主权,加大技术改进的力度,对高素质的技术工人需求增加。


四、转型发展时期

 

1992年,我国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不再是政府的附属,成为独立的法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营机制,也意味着企业有权自主招聘技术工人。面向企业办学的技工学校最早开始就业市场化改革。1993年劳动部印发的《关于深化技工学校教育改革的决定》就指出:技工学校切实加快招生就业制度的改革,招生计划由指令性改为指导性。技工学校开始实行自主招生,即在劳动行政部门监督下,由学校自行组织报名考试、录取新生,除招收城镇青年外,还可招收乡镇企业委托生,也可适当招收农村青年,毕业后被企业录用的可在企业所在地的城镇落户。1996年,技工学校全面实行招生并轨制度改革,学校面向市场招生,城乡学生都可以报名,市场化改革导致技工学校招生数从1997年起开始减少。1998年,国务院开始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撤销了许多部委,国务院先后三次发文把部委和军工企业等所属的技工学校下放到地方,技工学校原有的部门和地方“条块”分割管理体制转为地方管理。1999年,高等教育开始大规模扩招,拉动了普通高中教育,极大地影响了技工学校的招生人数。基于技工学校管理体制变革和招生人数下降的问题,200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加快技工学校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了对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调整和重组等六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采取联合、合并、协作等方式,改变以往小规模、分散办学的格局,创建职业培训综合基地或职业培训集团;二是适应体制改革的需要,采取联合、分离、转制、撤销等方式进行改组;三是对国家重点技工学校,联合组建高级技工学校;四是对具备开展职业培训条件的技工学校,办成独立的培训机构;五是对规模较小但发展潜力大的,探索以股份制形式办学的新模式;六是对不具备独立办学条件、停止招生的技工学校,先撤销,再改建为企业职工培训中心。六项举措有效地整合了办学资源,增强了办学实力。到2001年,全国技工学校数减少为3470所,招生数55.1万人,在校生134.7万人,分别较1996年减少29.77%、27.40%、22.32%;2012年技工学校出现恢复性增长,招生人数达到73.3万人。

高级技工学校因适应了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和企业转制对劳动者技能水平要求提高的需要,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为了有效地规范高级技工学校的发展,1997年劳动部下发了《关于印发〈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试行)〉的通知》,对高级技工学校专业设置及办学规模等进行规划指导。20008月常州技师学院成立,标志着技工教育又迈上一个新台阶。2001年,全国高级技工学校发展到195所,占全部技工学校的5.21%,是1997年的6.5倍。可见,技工学校教育开始进行层次结构的调整,通过压缩中等层次的技工教育规模,扩大高级技工教育规模,以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这一时期,技工学校为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建立的要求,进行结构调整,具体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技工学校“从招生即招工”的计划招生变为学校自主招生;二是毕业生就业从指令性分配变为毕业生“双向选择、自主择业”;三是招生对象从仅招收城市职工子女变为城乡居民都可以招收;四是学校从中央和地方两级办学变为地方办学;五是技工学校从培养中级技术工人走向了培养中级和高级技术工人的格局;六是学校专业设置从国家指导性计划变为根据市场需求来设置。总的来看,技工学校从适应计划经济体制的办学模式走向了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办学模式,由国家配置技工学校教育资源走向了由市场作为配置技工学校教育资源的基础。


五、体系建设时期

 

进入新世纪,我国国民经济快速发展,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制造业大国,并向制造业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迈进。伴随着经济建设和科学技术的快速发展,企业对劳动者素质的要求提高。为了适应这一变化,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推动技工院校进入体系化建设时期。

2002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指出,在“十五”期间,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的需要,初步建立起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紧密结合,结构合理、特色鲜明、灵活开放、自主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进入体系化建设阶段。随着中国制造业大国地位的确立并从制造业大国逐步迈向制造业强国,社会对高技能人才需求不断增加,技工院校办学层次和办学质量不断提高,形成了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相互衔接的院校体系200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中提出要着重培养造就大批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带动整个产业工人队伍建设。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文件精神,同年劳动保障部印发《关于做好高技能人才培养和人才保障工作的意见》,计划在2004年至2006年内,加大技师培养力度,在全国实施“三年五十万新技师培养计划”。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意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印发《关于推动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加快培养高技能人才有关问题的意见》,文件从办学规模、专业设置、生产实习指导教师、考核制度等方面提出了技师学院设立的标准,极大地促进了高技能人才的培养工作。为了进一步促进技师学院的发展,2006年12月4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下发了《关于规范技师学院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技师学院的性质与任务。2007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修订了《高级技工学校设置标准》,从专业设置、办学规模、企业培训规模等方面提出了新的标准,尤其办学规模和高级工培养人数的比例比1997年的标准有了显著的提高,也反映出十年间高级技工学校取得了长足的发展,高级技工学校的占比不断提高,成为我国技工教育体系新的增长点。据统计,2008年全国有高级技工学校406所,占全部技工学校的13.08%,是2001年的2.08倍。在推动技工教育向高层次发展的同时,需要进一步加大教育教学改革力度,完善人才培养模式,充实提高人才培养质量。2009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技工院校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遴选了全国30所优秀技工院校,在5个专业开展一体化课程教学改革试验工作;在三年试验的基础上,2012年又新增94所试点院校。2013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出台了《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该专业目录为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人才培养相互衔接提供了保障,2018年对专业目录进行了修订。为了落实2014年国务院召开的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文件要求,201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全面推行以“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企校双师联合培养”为主要内容的企业新型学徒制。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新时期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方案》精神,2018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意见》,从培养对象、培养模式、培养主体职责、培养目标和主要方式以及健全政策制度等方面来规范和推动新型学徒制培养工作。《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也指出,大力发展校企双制、工学一体的技工教育,要求技工院校在实践性、技术性较强的专业,全面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

职业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随着我国综合实力的增强,国家越来越关注民生问题,职业教育是民生之基,党和国家把发展职业教育作为解决民生问题的重要内容。为落实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的“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基石”的要求和《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精神,《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等文件提出建立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2007年开始对中等职业教育实行助学金政策,资助农村贫困家庭和城镇低收入家庭子女上学;200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2009年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提出对中等职业学校实行免学费政策,资助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2010年又提出对城市低收入家庭学生实行免学费政策;2012年进一步调整了助学金和免学费资助对象;2019年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对中等职业学校中品学皆优的学生实行国家奖学金。至此,我国技工院校形成了国家免学费、助学金和奖学金为主,企业顶岗实习劳动报酬、学校资助、社会捐赠为辅的学生资助体系。

   这一时期,主要是完善技工教育体系建设,集中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一是适应高技能人才培养的需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和规范技师学院,提高高级技工学校办学水平,完善了技工教育院校体系;二是落实党和国家提出的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要求,深化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试行一体化课程改革,建立起中高职衔接的培养体系;三是落实十七大提出的“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石”的要求,更好地改善民生,建立起技工院校学生资助体系;四是适应“德技双修、工学结合”育人模式改革,深化课程教学改革,建立了理论和实践一体化课程教学体系;五是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企业办学的主体作用,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工作。

我国70多年技工学校的发展,既经历了健康快速发展的良性阶段,也经历了“跃进”式的盲目发展的波动时期和“文革”期间遭到严重破坏的停滞发展时期,但总体来看还是处于不断上升、稳步发展的状态,为我国现代化工业建设培养了大批中高级技术工人。技工院校以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为基础,以新学徒制为引领,以一体化课程改革为突破口,形成了以技师学院为龙头,以高级技工学校为骨干,以普通技工学校为基础,三类院校人才培养相互衔接、相互沟通,培养与培训并重,能够培养中高级技能人才、体现终身教育的职业培训体系,为提升企业竞争力提供强大的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并已发展成为培养产业高技能后备人才的摇篮。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有技工院校2392所,共招生143.0万人,在校生360.3万人,毕业生98.4万人,就业率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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