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教育学院周工作例会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工作沟通,及时传达学校有关会议精神、落实学校有关工作及要求,掌握学院各项工作进展情况,统筹协调具体工作事项,保证办学活动有序开展,学院实行周工作例会制度。
一、会议时间为每周二上午10:00。遇有特殊情况,会议时间变动时由院办公室临时通知。
二、会议地点为西校区2号楼103室。
三、参会人员为学院领导及全体行政人员。会议由学院党支部书记主持。与会人员如因重要或紧急事项无法参加会议,应向院长请假并在北批准后,方可缺席会议。
四、会议内容:
1.传达学校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
2.副院长、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就各自分管工作的本周开展情况和下一周工作安排进行简要汇报。
3.会议统筹协调本周及下一周各项具体工作,明确本周及下一周学院重要活动安排,理顺工作关系,提出工作要求。
4.如有需要上会研究的事项,需在周一报给办公室主任,并在周二学院工作例会研究落实。
5.参会人员做好会议记录。
艺术与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