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基地):
暑假期间,溺水事故进入高发期,学生涉水、游泳行为增多。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切实最好学生安全工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保障学生安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预防溺水等安全教育。
各学院(基地)要从近期全国溺水安全事故中汲取深刻教训,将安全工作重心转移到预防上来,切实提高学生预防溺水的警惕性和自觉性。教育学生不在河道、水库、湖泊等
水域游泳、玩水。提醒孩子树立安全意识,注意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卫生安全、网络安全和人身安全,不随意玩火、玩电,登高弄险,禁止下河游泳,假期外出必须事先征
得家长同意。
班主任要做到“提醒”和“教会”;
①每天在班级群进行安全提醒。
②教学生正确的溺水他救方法,通过求助、报警、找工具等科学救援。
家长要做到四个“知道”;
①知道学生去哪里。
②知道学生做什么。
③知道学生和谁去。
④知道学生何时回。
学生要做到五个“不准”;
①不准私自下水游泳。
②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
③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
④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
⑤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
二、健全事故信息报告制度。
各学院(基地)要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对涉及学生溺水伤亡事故要及时报告学工部。
三、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工作。
请学院(基地)将此通知通过多种方式传达到本学院(基地)每位教师、学生和家长,要形成家庭、学校合力。
学工部
2023 年 7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