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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技师学院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时间: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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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省直学校发放班主任津贴、地方教龄津贴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函﹝2019﹞14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学院在编和劳务派遣、人事代理人员担任班主任,执行本办法。

各校区合作办学单位人员担任班主任,执行校区原管理制度。

二、班主任任用

班主任岗位分为正职、副职。每个班级正、副班主任可通过“师带徒”或“两个班级互为A、B角”的途径安排。“师带徒”模式所占比例原则上控制在班级总数的20%以内。

首次担任班主任者只能担任副班主任。正、副班主任的职责和选拔任用条件由学院相关管理制度明确。

三、班主任津贴

正、副班主任根据职责和实际工作时间的划分比例分享工作日津贴、工作日夜间津贴、特殊情况值班补助并分担考核奖惩。

(一)工作日津贴

工作日津贴包括基础津贴和学生人数津贴两部分。

1、“两个班级互为A、B角”模式

正班主任津贴标准:基础津贴400元/月+当月班级综合出勤人数×5元核算。

副班主任没有工作日津贴。

2、“师带徒”模式

正、副班主任合计津贴标准:基础津贴400元/月+当月班级综合出勤人数×5元核算,分别按60%、40%的比例领取。

如遇工作时间不足半个月的情况,津贴按照上述标准折半发放;如遇工作时间超过半个月、不足一个月的情况,津贴按照上述标准全额发放。

同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的,单独核算。

(二)工作日夜间津贴

工作日下班后至学生晚上就寝,每个班级须安排正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在校值守、坚持完成学生管理任务。

对达到学院或校区要求、接受签名、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考勤的正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按天数和每天30元的标准发放夜间工作津贴。

工作日夜间,“师带徒”模式,原则上应留正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其中一人在校值守,其中正班主任每周应在校值守不少于1次。

(三)特殊情况值班补助

因疫情防控等特殊情况工作需要,学院或校区安排学生在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期间上课,对按学院或校区安排在校值守、坚持完成学生管理任务并接受签名、指纹或人脸识别系统考勤的正班主任或副班主任,按天数发放值班补助。值班补助标准参照学院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白天和夜间值班补助标准执行。

公休日或法定节假日学生上课时,“师带徒”模式,原则上应留正班主任或副班主任其中一人在校值班;“两个班级互为A、B角”模式,原则上两个班级应留一名班主任在校值班。

(四)核算办法

工作日夜间以及公休日、法定节假日白天和夜间,同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以及班主任同时承担学院、校区或部门值班任务的,均不累计核算夜间工作津贴和值班补助,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对班主任承担双重值守任务的情况,由学生管理部门负责,逐月会同安排值班任务的部门核对信息。

(五)考核奖惩

考核奖惩依据同年级月度班级量化考评结果兑现,奖惩比例原则上各占年级班级总数的20%,奖惩标准原则上控制在50元至300元。奖励和惩罚总额在同年级平衡调剂。

“师带徒”模式,原则上正、副班主任分担奖励或惩罚的60%、40%;“两个班级互为A、B角”模式,只对正班主任执行考核奖惩。

同时担任两个班班主任的,单独核算。

四、寒暑假和学生实习期间班主任津贴发放办法

(一)寒暑假期间,学院取消班主任津贴。

(二)学生跟岗实习期间,学院只发放班主任基础津贴(每月400元),“师带徒”模式,原则上正、副班主任分别领取240元、160元;“两个班级互为A、B角”模式,只对正班主任发放基础津贴(每月400元)。

(三)学生顶岗实习期间,学院只发放班主任基础津贴的一半(每月200元),“师带徒”模式,原则上正、副班主任分别领取120元、80元;“两个班级互为A、B角”模式,只对正班主任发放基础津贴的一半(每月200元)。

如遇特殊情况,学院另行研究。

五、附则

(一)本办法自2020年10月执行。

(二)关于班主任津贴发放的规定,凡与本办法表述不一致的,按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