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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技师学院教学场所管理办法

时间:2020-12-28

1.目的

加强教学场所的管理,保障教学活动正常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校教学场所的管理工作。

   3.管理要点

3.1校园内进行教学活动的场所为教学场所。教学场所应注重营造学习氛围,所进行的活动不得违背教学导向。

   3.2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

3.2.1保卫处牵头每学期对教学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安全检查记录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负责排除。

3.2.2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教学场所的安全。教学场所一旦发现安全问题,应立即停止一切活动,组织学生疏散,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办理有关手续,由后勤处负责维修。确定安全问题排除后,方能重新使用。

3.2.3后勤处在对教学场所进行维修、维护时,应设立明显的警示标识,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3教学场所的使用管理

3.3.1教务处统一调配学院教学资源,各系(部)负责本部门教学场所的分配、使用和检查,并填写《日常教学管理情况检查表》。

3.3.2跨部门使用的教学场所的管理,由教务处协调各部门协商解决。

3.3.3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室、教室周边环境及包干区卫生的管理。

3.3.4公共教学场所应确定责任人,公物、卫生由使用者负责管理。

4.质量记录

4.1《安全检查记录表》

4.2《日常教学管理情况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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